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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保监会5月4日通报2022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。2022年,保险业偿付能力指标维持在合理区间,风险总体可控。
保费收入稳步增长。2022年,我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4.7万亿元,同比增长4.6%。其中,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.3万亿元,同比增长8.9%;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.4万亿元,同比增长3.1%。
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。2022年末,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6%,远高于100%的达标线。其中,财产险公司、人身险公司、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%、186%、300%。
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整体保持稳定。2022年末,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:风险小的A类公司49家,风险较小的B类公司104家;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(即中风险公司)16家;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(即高风险公司)11家。
银保监会介绍,2022年银保监会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。实施偿付能力新规则,引导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、资本市场发展;修订发布《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》,增加风险处置资源;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评估体系;积极推进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工作。
2022年,银保监会稳妥有序化解风险。包括持续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监管和穿透式监管;防范化解重点公司风险;补齐制度短板,支持保险公司补充资本;从严查处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等。
比如,在持续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监管和穿透式监管方面,持续加强行业偿付能力风险监测,启动2022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工作,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和中央审计委有关要求,强化财会监督。
在防范化解重点公司风险方面,稳妥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,如期完成“明天系”保险机构接管。2022年,全系统就偿付能力相关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谈话128家次,发送监管风险提示函65家次,下发监管意见书22家次,采取行政监管措施5家次,要求11家次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计划。
2022年,支持保险行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充资本540.47亿元,其中20家保险公司股东增资412.67亿元,10家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127.80亿元。
在从严查处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方面,2022年,银保监全系统对保险机构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562件,处罚保险机构1424家次、人员1939人次,罚没3.1亿元,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有效防控合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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